《稀土管理条例》10 月起施行,明确稀土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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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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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01 17:41
稀土管理条例
6月29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了《稀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明确该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稀土元素,作为现代工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和关键战略资源,在电气、电子元件、激光器、玻璃制造、磁铁以及工业和化学催化剂等多个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
《条例》明确规定,稀土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或破坏这一宝贵资源。国家将依法加强对稀土资源的保护,并实行保护性开采策略。
近年来,我国在稀土行业准入标准、行业整合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已经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有效促进了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然而,稀土管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全产业链的管理职责和监管措施有待完善,产业创新能力和绿色化、智能化水平亟需提高,行业秩序需要进一步规范等。同时,整治非法开采、非法冶炼分离、无指标或超指标生产、买卖非法稀土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手段不足、处罚力度不够。因此,制定专门的行政法规,为稀土资源保护和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显得尤为重要。
《条例》对稀土管理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首先,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负责全国稀土行业的管理工作,并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同时,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其他有关部门也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稀土管理的相关工作。其次,压实了地方政府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负责本地区稀土管理的有关工作,并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在稀土全产业链监管体系方面,《条例》从五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包括明确稀土开采、冶炼分离的管理要求,建立总量调控制度,规范稀土综合利用,建立产品追溯制度,以及严格流通管理等。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稀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同时防止非法行为的发生。
《条例》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进行了显著提升。对于无指标或超指标开采、非法冶炼分离以及非法销售等行为,原处罚为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现均提升为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相关小额违法的罚款也有所提升,以进一步震慑和打击违法行为。